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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产品加工业“十一五”发展规划(10) (2009-2-7 21:07:0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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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(五)农产品加工信息化建设工程

     通过信息化带动,促进农产品加工业走新型工业化的路子。建设的主要内容是:健全完善农产品加工信息网络。通过对现有的农产品加工信息网的完善和改扩建,整合全国农产品加工信息资源,构筑县、市、省和国家多层次的农产品加工信息网络,为宏观决策、促进产业发展提供丰富的信息资源。推进农产品加工企业信息化。依托农产品加工信息网,建立农产品加工市场信息预警机制,为农产品加工企业经营管理提供重要依据;同时推动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,选择100家在电子商务应用方面有一定基础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试点示范。探索建立农产品物流信息化平台。构建农产品加工、生产、运输、销售的物流信息数据库,对农产品物流各环节进行编码标识和信息采集,实现农产品物流的现代化、标准化和信息化,选择50家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物流信息化平台建设试点。

     (六)农产品加工创业工程

     加强对新办中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创业的扶持和服务,促进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形成合理的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,扩大农村劳动力就业、增加农民收入,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能力。建设的主要内容是:开展创业辅导培训。选择加工业已经具有一定的基础,并对农产品主产区有较强辐射作用的地区,以农民为主要对象,举办农产品加工创业培训。通过系统、规范的创业培训课程学习,了解就业形势和创业环境,了解申办各类经济组织的要求及相关的政策、法规,激发并增强农民,特别是年轻农民自主创办小企业的信心,学习、掌握企业经营管理的必备知识,提高自主创业的综合素质,以及管理运营企业的能力。加强创业孵化服务。鼓励各地在优势农产品产业带、粮食主产区和大城市郊区建设农产品加工业创业辅导基地,依托当地农产品资源和市场资源孵化中小型加工企业,促进农产品就地转化增值和农民就近转移就业。农产品加工创业辅导基地建设要科学规划,合理布局,要有利于农产品原料和加工产品的集散,有利于技术、人才、资金、信息和劳动力等要素资源的集聚,有利于农民的持续增收。 “十一五”期间,全国重点培育50个农产品加工创业辅导基地进行试点示范。构建创业服务平台。培训服务平台,用好现有的农业、乡镇企业培训中心,通过评估、认证,确定一批农产品加工创业培训基地。信息服务平台,整合现有的与农产品加工有关的网络、报刊等媒体,建立为中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提供创业信息服务的平台。咨询服务平台,广泛发动社会力量,为中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提供企业诊断、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。信用服务平台,建立新办中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信用档案,开展信用征集、信用登记评估、信用发布以及诚信活动,规范企业创业行为。

     五、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

     党中央、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,把其作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、增加农民收入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措施之一,“十一五”期间,必须抓住机遇,进一步落实完善各项政策,营造良好环境,有效化解制约发展的矛盾和问题,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健康发展,为此提出以下政策措施。

     (一)加大财政、金融以及税收等方面的扶持力度

     继续落实好2004年以来下发的三个中央1号文件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》(国办发[2002]62号)等一系列重要文件中关于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有关要求,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,全面落实相关政策。积极协调财政部门争取设立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专项资金。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业的财政支持,加强对重点优势农产品加工业的基础设施建设、关键技术研发、引进和推广的扶持;加强对农产品加工业创业扶持,鼓励农民个人或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,在主要农产品产地新办以吸纳当地农民就业为主的农产品加工企业,争取由财政给予适当补助;增强粮食转化能力,争取通过财政贴息鼓励种粮大户、农民合作组织和粮食加工企业的基本建设、流动基金等生产性投入;加强对农产品加工综合利用的扶持。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农产品加工业增值税改革,争取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综合利用、建设加工专用原料基地的税收优惠政策。积极协调金融部门推行积极的金融政策,拓宽农产品加工企业融资渠道,通过探索仓单质押等办法,不断扩大对企业流动资金的支持;争取政策性银行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业的支持力度,增加中长期贷款;争取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的试点范围。鼓励和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,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专业担保机构,为农产品加工企业提供融资担保。

     (二)鼓励探索企业与农户利益联接新机制

     积极引导,进一步完善“龙头企业+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+农户”、“龙头企业+农村经纪人+农户”和“龙头企业+基地+农户”等各种企业与农户利益联接模式。在此基础上,探索农民合作组织兴办农产品加工业、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或转移、公司+中介组织+农民形式的股份制合作组织等新型模式和机制,以加强企业和农户间的利益联系,建立利益共享、风险共担、长期稳定的利益联接机制,使农户最大限度地分享农产品加工、流通等环节的利益,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。鼓励龙头企业参与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,支持以龙头企业为依托,建立大型农产品生产、加工和销售基地,逐步形成专业化、标准化和规模化的农业产业带;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按行业进行联合,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集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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